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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踐就是天的絕對法則。你們也要去實踐,才能產生變化。
如果因為 神批准而得到「自己祈求的事物」,就應該要約定說會毫不後悔、毫無遺憾地將那事物使用得更有價值,也要約定說直到最後都會感謝並愛著 神來使用。這樣 神才會批准。
神是為了配合「時機」讓事情變得「更理想」,才扭轉並阻擋的。若不瞭解這一點,就會說不需要禱告,光是心焦情急、對 神產生疏離感、無法理解 神且不平不滿。
<世上財物>只在「肉體存在時」才有,<靈的話語財物>則是「肉體一生、靈魂永遠」都會有。
即使錢很多,要是「想法的層次」很低,就還是無法寶貴地使用。